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视管理暂行步伐
(2012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第14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,凭证2014年9月5日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《关于修改<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视管理暂行步伐>的决议》修订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增强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,�;ね蹲收哒比ㄒ�,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,增进证券期货市场康健稳固生长,凭证有关执法、行政规则,制订本步伐。
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)建设天下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(以下简称诚信档案),纪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。
第三条 记入诚信档案的诚信信息的界定、收罗与管理,诚信信息的果真、盘问,诚信约束、激励与指导等,适用本步伐。
第四条 公民(自然人)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证券期货市场运动,应当忠实信用,遵守执法、行政规则、规章和依法制订的自律规则,榨取诓骗、内幕生意、使用市场以及其他损害投资者正当权益的不忠实信用行为。
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勉励、支持忠实信用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证券期货市场运动,实验诚信约束、激励与指导。
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和国务院其他部分、地方政府、司法机关、行业组织建设诚信监视合作机制,实验诚信信息共享,推动健全社会信用系统。
第二章 诚信信息的收罗
第七条 下列从事证券期货市场运动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诚信信息,记入诚信档案:
(一)证券业从业职员和期货从业职员;
(二)刊行人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职员、主要股东和现实控制人;